沈阳市沈河区党风廉政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召开
中新网辽宁新闻2月9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月8日下午,沈阳市沈河区国有资产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和沈阳沈水托管中心有限公司联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会议由中心主任张祥鑫主持,中心及沈水托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及两家单位所属重点企业主要领导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深入传达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三年行动决胜之年第一季度工作推进大会、中共沈河区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随后,由财务科和企业管理科科长作为代表进行廉政表态发言。最后,中心领导讲话。
中心主任张祥鑫在讲话中,通报了中心的廉政情况和存在的典型问题,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突出一条主线:全力打造和谐、务实、专业、高效、廉洁、平安的阳光中心;二是妥善处理八种关系,分别是:分工与协作的关系、抓常规与抓重点的关系、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决策和执行的关系、制度性要求与技术性操作的关系、潜绩和显绩的关系、高标准和守底线的关系及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三是强化四项监督,分别是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及社会监督。
中心党组书记于国庆强调,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心领导班子要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推进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思维破解发展难题,全面落实省市区各项改革举措。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率。三是提升服务水平。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方便服务群众为重点,狠抓作风建设,提升软环境建设水平。四是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跟踪问效机制,强化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五是落实管理责任。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地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体讨论,科学决策。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