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能威(831931):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原标题:ST云能威: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证券代码:831931 证券简称:ST云能威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公司对于修改《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良好的形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勤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考勤方式为本人打卡、指纹考勤机记录和考勤员记录等。
第四条 出勤率是员工转正、休假、晋升、工资调整、奖励核发等的重要影响因素,也可用作衡量员工个人工作表现的因素,可参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综合部
综合部是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勤记录,审核员工请假需求,核实、保存员工请假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各部门考勤签字记录,制作考勤明细表存档。
第六条 用人部门职责
用人部门是部门员工考勤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员工考勤管理工作,根据权限审核、审批部门员工的因公外出申请和请假需求。各部门应安排专人做好员工考勤的记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七条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固定执行不同的工时制,工时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员工在规定的工作地点、并按照公司要求从事工作的时间。
(一)标准工时制:除领导班子以外的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周六、周日休息,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不定时工作制:公司根据工作性质需要,公司领导班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 出勤记录
(一)公司员工需在每个工作日上下班时间打卡,记录出勤状况,打卡次数为早上 09:00前一次,中午 12:00后一次,下午 13:00前一次,17:00后一次,共 4次。
(二)若因实际工作情况不能打卡的须经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时报综合部备案;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未打卡情况属实,综合部统一进行核查,未经批准、确认及备案的将按旷工论处。
(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扣减绩效工资,代打卡大于三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与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迟到
(一)上午下班及下午上班必须打卡且不能连续打卡,两次打卡时间须间隔20分钟及以上,否则按迟到处理。
(二)无故空卡(考勤指纹无法识别及外出办事未向部门责任人报备等情况)按迟到或早退处理。空卡次数 3次及以上,每次按迟到或早退 15分钟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全月累计迟到 4次或 15分钟及以上,按每分钟扣绩效工资 5元处罚,以此类推;累计迟到 4次以上或累计时间达到 30分钟者,还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条 旷工
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逾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无故迟到、早退 60分钟以上;上述情况视为旷工。员工年内出现旷工情形,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扣减绩效工资,并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工作时间怠工、因私会客、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程度予以通报评批及罚款处罚;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将作降级、降薪、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四章 因公外出管理
第十二条 因公外出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开会、出差、经公司选派参加脱产学或短期培训等方面的情形。
第十三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暂时离开公司半小时以上的,必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十四条 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时报综合部备案。
第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外出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同时报综合部备案。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计加班时间:
(一)员工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提前填报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综合部备案,未填报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二)在加班时间内,不遵守劳动纪律,故意拖延工作时间或擅自早退的。
(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 1小时以内的。
(四)公司安排的非上班时间的会议、培训等不视为加班。
(五)公司安排的非上班时间因公出差不视为加班,根据公司《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六)经过客观评判,因个人工作能力不足导致加班的,或其他经过界定不属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七条 周一至周五加班:加班时间至 21:00时为加班半天、加班时间至00:00时为加班一天;周六、周日加班:加班时间 09:00—12:00时为加班半天、09:00—17:00时为加班一天。
第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在日常及节假日加班的,可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按加班时间进行补休,无法补休的根据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第六章 请休假管理
第十九条 请休假的假别包括:事假、病假、补休假、工伤假、丧假、年休假、婚假、孕检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等。其中病假、补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法定假为带薪假期。
第二十条 请休假要求
(一)事假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休假的,在妥善安排好工作计划后,可向公司申请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员工的事假。
办理事假申请手续必须提前半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申请;如特殊原因无法办理书面申请的,必须电话通知主管领导,在获得口头同意后,返岗一天内补齐书面请假申请,否则均作无故旷工处理;无故拖延所批准的事假时间,拖延部分作为旷工处理;事假申请经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否则视为无故旷工处理;原则上请事假每年不能超过 30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除外)。
(二)病假
病假系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休假。
病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因急诊无法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待上班后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2天(含)以上的需持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急诊在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员工患有传染病的,应当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并提出病假申请,不得隐瞒病情,因员工故意隐瞒病情,造成传染的,可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补休假
非法定节假日加班申请部门登记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况下,适当安排员工补休,补休原则上在当年内休完。
(四)工伤假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在事发之日内向综合部电话通知备案,20日之内向综合部提交相应材料,以便由综合部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未经备案超过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办理时限的,由当事人或部门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的,须在指定医院就医。
如被认定属于工伤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休假。
(五)丧假
员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享受带薪丧假 3天。
(六)婚假
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的正式员工,员工与公司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结婚登记的,享受正常婚假 18天(一次性休完);婚假应在结婚注册日后一年内申请;申请时,应向所在部门出示婚姻登记证明,并将复印件附在请假审批表后,交综合部;未在一年内享受婚假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期限,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数计算。
办理产假手续应提前两周,得到部门负责人与副总经理批准并报综合部备案。
(八)护理假
男员工在配偶分娩时根据相关政策享受护理假,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九)哺乳假
婴儿 1岁以内每天 1小时哺乳时间;满周岁后,医院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 6个月。
(十)年休假
1.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职工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 10年的,年休假 5天;已满10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 20年的,年休假 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 工作年限认定。以参加工作期间的有效证明为依据,确定累计工作年限起始时间,相关证明包括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合同书等。
(2) 从工作年限满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 新入职员工连续工作满 1年后,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 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4. 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充分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在指定的时间内休完全部或部分带薪年休假,员工应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休假。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休假计划的,公司有权变更原定休假计划。
5. 年休假原则上要求年度内休完,不得跨年。
6. 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属于个人放弃,本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公司对未休假人员不计发工资等。确因公司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用人部门与员工本人协商单独处理,报综合部备案。
7.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工龄满 1年不满 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工龄满 10年不满 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工龄满 20年及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
8.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 7条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带薪年休假。
9. 全脱产学习满 1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员工减半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
(十一)其他请假天数(时长)、请假条件参照国家、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请休假审批程序及要求
(一)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级须及时审核,按规定审批层级批准后方可休假。上级领导未批准员工休假申请的,须注明批复理由。
综合部对请休假进行记录。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报综合部备案,3日内须补办请假手续。
(二)员工请假期满,应按时到岗,到岗后应销假。需要续假的,须在原有假期期满前 2天办理续假手续。未按规定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的,必须到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提前结束休假的须到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休假批准权限。公司领导班子请休假审批还应符合干部管理相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 员工应妥善处理工作与休假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休假影响正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打卡记录、《员工请假审批单》由综合部统一保存,作为员工考勤依据。
第二十四条 借调、跟班学习人员的考勤及加班等情况,由出勤所在公司考勤员认真记录和统计,反馈至计发工资的公司,按规定予以计发。
第七章 纪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员工考勤管理是一项严肃而认真的工作,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考勤管理工作;员工本人需按办法规定进行请休假。
第二十六条 出现以下情况,除按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扣减绩效工资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一)考勤管理相关人员不负责、弄虚作假者、对员工考勤审核不坚持原则的;
(二)部门员工确属迟到、早退、旷工等未按要求出勤的情形,而部门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包庇员工的;
(三)考勤管理人员擅改员工考勤记录,或包庇员工的;
(四)员工出现刁难、打击报复考勤管理人员、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等行为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若本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云南省调整相关假期规定,则按国家、云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制订及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步废止。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26日
证券代码:831931 证券简称:ST云能威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公司对于修改《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良好的形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勤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考勤方式为本人打卡、指纹考勤机记录和考勤员记录等。
第四条 出勤率是员工转正、休假、晋升、工资调整、奖励核发等的重要影响因素,也可用作衡量员工个人工作表现的因素,可参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综合部
综合部是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勤记录,审核员工请假需求,核实、保存员工请假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各部门考勤签字记录,制作考勤明细表存档。
第六条 用人部门职责
用人部门是部门员工考勤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员工考勤管理工作,根据权限审核、审批部门员工的因公外出申请和请假需求。各部门应安排专人做好员工考勤的记录、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七条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固定执行不同的工时制,工时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员工在规定的工作地点、并按照公司要求从事工作的时间。
(一)标准工时制:除领导班子以外的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周六、周日休息,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不定时工作制:公司根据工作性质需要,公司领导班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 出勤记录
(一)公司员工需在每个工作日上下班时间打卡,记录出勤状况,打卡次数为早上 09:00前一次,中午 12:00后一次,下午 13:00前一次,17:00后一次,共 4次。
(二)若因实际工作情况不能打卡的须经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时报综合部备案;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未打卡情况属实,综合部统一进行核查,未经批准、确认及备案的将按旷工论处。
(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扣减绩效工资,代打卡大于三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与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迟到
(一)上午下班及下午上班必须打卡且不能连续打卡,两次打卡时间须间隔20分钟及以上,否则按迟到处理。
(二)无故空卡(考勤指纹无法识别及外出办事未向部门责任人报备等情况)按迟到或早退处理。空卡次数 3次及以上,每次按迟到或早退 15分钟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全月累计迟到 4次或 15分钟及以上,按每分钟扣绩效工资 5元处罚,以此类推;累计迟到 4次以上或累计时间达到 30分钟者,还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条 旷工
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逾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无故迟到、早退 60分钟以上;上述情况视为旷工。员工年内出现旷工情形,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扣减绩效工资,并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当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工作时间怠工、因私会客、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程度予以通报评批及罚款处罚;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将作降级、降薪、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四章 因公外出管理
第十二条 因公外出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开会、出差、经公司选派参加脱产学或短期培训等方面的情形。
第十三条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公暂时离开公司半小时以上的,必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十四条 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时报综合部备案。
第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外出需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同时报综合部备案。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计加班时间:
(一)员工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提前填报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综合部备案,未填报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二)在加班时间内,不遵守劳动纪律,故意拖延工作时间或擅自早退的。
(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 1小时以内的。
(四)公司安排的非上班时间的会议、培训等不视为加班。
(五)公司安排的非上班时间因公出差不视为加班,根据公司《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六)经过客观评判,因个人工作能力不足导致加班的,或其他经过界定不属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七条 周一至周五加班:加班时间至 21:00时为加班半天、加班时间至00:00时为加班一天;周六、周日加班:加班时间 09:00—12:00时为加班半天、09:00—17:00时为加班一天。
第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在日常及节假日加班的,可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按加班时间进行补休,无法补休的根据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第六章 请休假管理
第十九条 请休假的假别包括:事假、病假、补休假、工伤假、丧假、年休假、婚假、孕检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等。其中病假、补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法定假为带薪假期。
第二十条 请休假要求
(一)事假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休假的,在妥善安排好工作计划后,可向公司申请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员工的事假。
办理事假申请手续必须提前半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申请;如特殊原因无法办理书面申请的,必须电话通知主管领导,在获得口头同意后,返岗一天内补齐书面请假申请,否则均作无故旷工处理;无故拖延所批准的事假时间,拖延部分作为旷工处理;事假申请经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否则视为无故旷工处理;原则上请事假每年不能超过 30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除外)。
(二)病假
病假系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休假。
病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因急诊无法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待上班后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2天(含)以上的需持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急诊在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员工患有传染病的,应当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并提出病假申请,不得隐瞒病情,因员工故意隐瞒病情,造成传染的,可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补休假
非法定节假日加班申请部门登记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况下,适当安排员工补休,补休原则上在当年内休完。
(四)工伤假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在事发之日内向综合部电话通知备案,20日之内向综合部提交相应材料,以便由综合部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未经备案超过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办理时限的,由当事人或部门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的,须在指定医院就医。
如被认定属于工伤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休假。
(五)丧假
员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享受带薪丧假 3天。
(六)婚假
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的正式员工,员工与公司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结婚登记的,享受正常婚假 18天(一次性休完);婚假应在结婚注册日后一年内申请;申请时,应向所在部门出示婚姻登记证明,并将复印件附在请假审批表后,交综合部;未在一年内享受婚假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期限,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数计算。
办理产假手续应提前两周,得到部门负责人与副总经理批准并报综合部备案。
(八)护理假
男员工在配偶分娩时根据相关政策享受护理假,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九)哺乳假
婴儿 1岁以内每天 1小时哺乳时间;满周岁后,医院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 6个月。
(十)年休假
1.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职工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 10年的,年休假 5天;已满10年不满 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 20年的,年休假 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 工作年限认定。以参加工作期间的有效证明为依据,确定累计工作年限起始时间,相关证明包括个人参保证明、劳动合同书等。
(2) 从工作年限满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 新入职员工连续工作满 1年后,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3. 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4. 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充分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在指定的时间内休完全部或部分带薪年休假,员工应在通知指定的时间内休假。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休假计划的,公司有权变更原定休假计划。
5. 年休假原则上要求年度内休完,不得跨年。
6. 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属于个人放弃,本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公司对未休假人员不计发工资等。确因公司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用人部门与员工本人协商单独处理,报综合部备案。
7.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工龄满 1年不满 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工龄满 10年不满 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工龄满 20年及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个月以上的。
8.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 7条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带薪年休假。
9. 全脱产学习满 1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员工减半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
(十一)其他请假天数(时长)、请假条件参照国家、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请休假审批程序及要求
(一)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级须及时审核,按规定审批层级批准后方可休假。上级领导未批准员工休假申请的,须注明批复理由。
综合部对请休假进行记录。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报综合部备案,3日内须补办请假手续。
(二)员工请假期满,应按时到岗,到岗后应销假。需要续假的,须在原有假期期满前 2天办理续假手续。未按规定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的,必须到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提前结束休假的须到考勤员处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休假批准权限。公司领导班子请休假审批还应符合干部管理相关要求。
天数 员工职级 | 3 天内 | 3 天以上 |
总经理 | 董事长 | 董事长 |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 → 总经理 董事长 | → 总经理 董事长 |
/ 中层干部(正副职) | 分管领导 | → 分管领导 总经理 |
员工 | 部门负责人 | → →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总经理 |
第二十三条 打卡记录、《员工请假审批单》由综合部统一保存,作为员工考勤依据。
第二十四条 借调、跟班学习人员的考勤及加班等情况,由出勤所在公司考勤员认真记录和统计,反馈至计发工资的公司,按规定予以计发。
第七章 纪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员工考勤管理是一项严肃而认真的工作,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考勤管理工作;员工本人需按办法规定进行请休假。
第二十六条 出现以下情况,除按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扣减绩效工资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一)考勤管理相关人员不负责、弄虚作假者、对员工考勤审核不坚持原则的;
(二)部门员工确属迟到、早退、旷工等未按要求出勤的情形,而部门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包庇员工的;
(三)考勤管理人员擅改员工考勤记录,或包庇员工的;
(四)员工出现刁难、打击报复考勤管理人员、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等行为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若本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家、云南省调整相关假期规定,则按国家、云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制订及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步废止。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12月 26日